1. 深港通每日额度
根据深港通《联合公告》,深港通不设总额度限制,但为防范资金每日大进大出的跨境流动风险,深港通设置了每日额度的限制,深股通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main/szhk/)查询额度使用情况。
在额度统计口径上,以投资者在交易环节发生的如申报、成交金额等作为计算依据进行港股通额度控制。支付交易手续费、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利息等非交易事项的资金流量均不占用额度。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由深沪两家证券交易所分别控制,即均为105亿元人民币,互不影响、也不相互调剂。
2. 每日额度具有一次恢复机会
当日额度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或联交所开市前时段用尽,如果后续由于买单撤销等情况使当日额度余额大于0,在深交所连续竞价阶段或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开始时恢复接受后续的买入申报。
个人投资者 | 机构投资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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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条件 | (1)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在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通过证券公司评估,满足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要求; (3)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 机构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
个人投资者经过证券公司适当性评估、签署相关协议并开通港股通交易,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证券公司接受委托,经由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内地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
在结算交收方面,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责任,中国结算进而与证券公司(结算参与人)就港股通交易进行清算交收,证券公司负责办理自身与投资者之间的清算交收。
深(股票市场) | 港(股票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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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9:15- 9:25 开盘集合竞价 9:30- 11:30 连续竞价 13:00-14:57 连续竞价 14:57-15:00 收盘集合竞价 | 9:00 - 9:30 开市前时段 9:30 -12:00 持续交易时段(早市) 13:00-16:00 持续交易时段(午市) 16:00-16:10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半日市为12:00-12:10) |
最小报价单位 | A股是0.01元(人民币) | 不同价格的股票,最小报价单位不同。股价越高,最小报价单位越大。 部分最小报价单位示例(港币计): 0.25 至 0.50 适用价位 0.005 0.50 至 10.00 适用价位 0.010 10.00 至 20.00 适用价位 0.020 20.00 至100.00 适用价位 0.050 100.00至200.00 适用价位 0.100 |
交易单位 |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 交易规则没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自行设立不同数量的每手股票交易单位,可以是100,200,1000或5000等 |
涨跌停板 | 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ST和*ST等被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 1. 对于适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证券,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冷静期间,买盘及卖盘的申报价格分别不得高于及低于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参考价的10%; 2. 对于适用收市竞价交易的证券,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输入买卖盘时段(即16:01-16:06或半日市的12:01- 12:06),不得偏离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参考价的±5%;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即16:06至收市,或半日市的12:06至收市),不得偏离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参考价的±5%及介乎于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的最高买盘价及最低卖盘价。 |
交易规则 | 实行T+1交易制度,T日买入,T+1日或之后卖出 | 实行T+0回转交易制度,即投资者当天内买入的股票可以当天卖出,投资者可不限次数地进行买卖 |
交收制度 | T+1日,也就是当天卖出的股票,投资者在第2天就可以收到款项 | T+2日,即投资者卖出股票后,至少需要2天才能收到此款项 |
股票报价显示颜色 | 在内地A股市场,就股价显示的颜色而言,红色代表股价上涨,绿色代表股价下跌 | 在联交所市场,股份上涨时,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 |
退市制度 | A股市场,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例如,ST、*ST及退市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 | 在联交所市场没有风险警示板,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的主导权。 |
此外,香港市场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则与内地市场存在的差异,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联交所《交易规则》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降低因对相关规则不了解造成的投资风险。 |
大类 | 小类 | 项目 | 缴费对象 | 收费/计算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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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税费(交联交所或由联交所代收) | 交易税费 | 证券交易印花税 | 香港印花税署 |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 0.1%双边收取。(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港币按一元计);对于港股通 ETF,暂免征收。 |
交易征费 | 香港证监会 |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 0.0027%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 | 香港财务汇报局 |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 0.00015%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交易费 | 联交所 |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 0.00565%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结算收费(交香港结算) | 结算及交收服务 | 股份交收费 | 香港结算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计收,每边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元及100元(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存管及公司行为服务 | 证券组合费 | 香港结算代理人 | 根据持有港股的市值设定不同的费率,详见下表 | |
佣金(交证券公司) | 交易佣金 | 证券公司 | 港股通交易佣金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0‰。具体佣金设置,请客户及时与所在营业部协商。 |
上述费用如有调整,以交易所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持有港股的市值(币种:港币) | 年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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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500(含)亿元 | 0.008% |
500至2,500(含)亿元 | 0.007% |
2,500至5,000(含)亿元 | 0.006% |
5,000至7,500(含)亿元 | 0.005% |
7,500至10,000(含)亿元 | 0.004% |
10,000亿元以上 | 0.003% |
上述费用如有调整,以交易所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1、港股通的各项交易规费均按每笔成交金额收取。
2、证券组合费根据投资者持有港股的市值以一定的比例按自然日进行计算收取,也就是说,投资者持有港股通证券,即使不交易,也需每日缴纳证券组合费,投资者应避免因此发生资金透支。
3、若客户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因交纳“证券组合费”、“股份交收费”等交易规费将可能造成资金透支。
4、客户向证券公司交纳的佣金不包含客户应向联交所和香港结算交纳的各类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