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股票期权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托管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证券账户开户时间合计满6个月并已开立融资融券账户或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3、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知识测试;
4、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5、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7、交易所及我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股票期权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托管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开户前一季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新成立的机构取最近净资产);
3、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机构投资者相关知识测试(相关业务人员主要是指期权投资决策人员以及交易人员、下单人员);
4、相关业务人员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5、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7、交易所及我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下列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不对其进行适当性管理综合评估:
1、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2、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的资产;
3、监管机构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我公司对投资者银衍出金(衍转银)管理规定如下:
1.投资者出金后其持仓保证金风险率不得高于提取线,否则禁止出金。
2.投资者大额出金(单日出金金额累计大于等于人民币100万元),应提前一个交易日向开户分支机构提出预约。预约后次一交易日未及时转出资金的,则预约失效,须重新预约。
3.投资者未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而当日需大额出金的,应通过开户分支机构提出出金申请,经我公司内部确认后方可出金。因资金调拨原因,我公司不保证投资者未经预约的大额出金成功。
投资者(含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单个衍生品合约账户对单个合约品种的权利仓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单日买入开仓限额标准如下:
| 1.新开合约账户的投资者: | ||
|---|---|---|
| 权利仓持仓限额(张) | 总持仓限额(张) | 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张) |
| 100 | 200 | 400 |
| 2.合约账户开立满10个交易日,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具备三级交易权限且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100张的投资者: | ||
| 权利仓持仓限额(张) | 总持仓限额(张) | 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张) |
| 1000 | 2000 | 4000 |
| 3.合约账户开立满10个交易日,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具备三级交易权限且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500张且托管在我司的自有资产超过100万的投资者: | ||
| 权利仓持仓限额(张) | 总持仓限额(张) | 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张) |
| 2000 | 4000 | 8000 |
| 4.合约账户开立满10个交易日,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具备三级交易权限且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1000张且托管在我司的自有资产超过300万的投资者: | ||
| 权利仓持仓限额(张) | 总持仓限额(张) | 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张) |
| 5000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产,指投资者托管在我司的沪深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期权合约成交量,指投资者在沪市期权合约品种交易中合并计算的成交量,或深市期权合约品种交易中合并计算的成交量,沪市、深市期权合约成交量不互认。
沪市和深市持仓限额分别根据沪市和深市相关规则分别进行控制。
股票期权业务对个人客户实行买入额度管理,即限购。
(一)新开立合约账户个人投资者的买入额度核定标准:
新开户初始核定的买入额度=Min(买入额度上限,客户申请的买入额度)。
买入额度上限不超过A、B二者的较大值。买入额度按万元向上取整。若计算出的买入额度不足1万元,则核定为1万元。
A.客户申请日托管在我司的自有资产*10%。
B.申请日前6个月客户在我司账户日均持有的沪深市市值的20%。
(二)个人投资者后续买入额度调整核定标准:
调整时核定的买入额度不超过买入额度上限。
买入额度上限不高于下述1和2的较高者。买入额度按万元向上取整。若计算出的买入额度不足1万元,则核定为1万元。
1.以客户自有资产为基准数据的调整规则:
(1)不满足以下(2)和(3)条件的,按“买入额度=调整核定日客户托管在我司的自有资产*10%”计算买入额度上限;
(2)对于具备三级交易权限的客户,其买入额度上限不超过其托管在我司的自有资产的20%;
(3)对于权利仓持仓限额已达到2000张的客户,其买入额度上限不超过其托管在我司自有资产的30%。
2.申请日前6个月客户在我司账户日均持有的沪深市市值的20%。
个人投资者申请的交易权限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交易权限。
(一)具有一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1.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备兑开仓;
2.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认沽期权买入开仓;
3.对所持有的合约进行平仓或者行权。
(二)具有二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1.一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2.买入开仓。
(三)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1.二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2.保证金卖出开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