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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文本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选择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交易。为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根据交易所程序化交易报告的要求,对《开户文本》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见《开户文本》修订内容对照表,《开户文本(202401版)》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对于已与我公司签署《开户文本》的客户,如果您对相关修订内容持有异议,请在七个交易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式向我公司或开户证券营业部进行反馈。您需留下本人真实姓名、客户代码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反馈。如果您在发布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开户文本》相关内容的修订。

  客户服务热线:95584
  联系邮箱:yxjgbgwy@hx168.com.cn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开户文本-202401.pdf



《开户文本》修订前《开户文本》修订后

新增: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三、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八)ETF等场内基金风险提示:
1、投资人投资于ETF等场内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机构都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投资人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ETF等场内基金的投资;
2、ETF等场内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发售,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上市,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审查(核)并不表明其对ETF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ETF基金没有风险;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4、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投资者关注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需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合适的产品并详细阅读产品法律文件,基金的具体风险请查阅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投资者可前往华西证券官网,或华彩人生App,或基金公司官网了解产品详情,自主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新增: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附件一

补充协议
特别提示:本协议中的“甲方”指投资者,“乙方”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辖分公司、营业部,具体视甲方进行程序化交易时所在的分支机构而定。
鉴于双方已签署了《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开展证券交易。
现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交易所”)《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就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相关事宜进行如下约定:
一、本补充协议所称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参与交易所证券交易的行为,包括按照设定的策略自动选择特定的证券和时机进行交易的量化交易,或者按照设定的算法自动执行交易指令的算法交易以及其他符合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行为。
甲方首次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前,应当向乙方报告,在乙方对其提交的信息进行充分核查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程序化交易。
二、甲方承诺按照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义务。甲方应报告的信息包括:
(一)账户基本信息,包括投资者名称、证券账户代码、指定交易的会员、产品管理人等;
(二)账户资金信息,包括账户的资金规模及来源,杠杆资金规模及来源、杠杆率等;
(三)交易信息,包括交易策略类型及主要内容、交易指令执行方式、最高申报速率、单日最高申报笔数等;
(四)交易软件信息,包括软件名称及版本号、开发主体等;
(五)其他信息,包括投资者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信息。
甲方报告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后下一个自然月的前五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报告变更信息,并协助乙方按时完成变更报告。
三、甲方作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如报告的最高申报速率在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在20000笔以上的,除本补充协议第二条规定相关信息外,还应当报告下列信息:
(一)程序化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
(二)程序化交易系统测试报告;
(三)程序化交易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
(四)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甲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乙方有权对甲方交易行为和报告的信息进行监测核查。
五、甲方交易行为达到报告要求而未报告、或报告信息不实,经乙方督促后仍不按要求报告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程序化交易委托,并向交易所报告。
六、甲方程序化交易行为或者交易量出现明显异常,应及时按乙方要求说明情况。经乙方核查认为甲方交易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可能影响正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所系统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暂停提供交易服务或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向交易所报告。
七、本补充协议可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
采用电子方式签署的,双方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协议。采用纸质方式签署的,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署页
尊敬的证券投资者:
   为方便您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开户,节省您办理开户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的时间,本公司将过去分散签署文件的方式改为本签署页集中签署,恳请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本页为上述《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客户须知》、《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场外市场产品投资须知》、《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及产品使用须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者行为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定交易协议书》、《证券交易、托管与结算协议》、《电子签名约定书》的签署页,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全部内容后慎重决定是否签署。

甲方承诺:
   本人已详细阅读了上述文书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加黑、加粗条款,听取了乙方对于上述文书内容的详细讲解,特别是其中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条款的说明,认同上述协议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自愿与乙方建立证券委托代理协议法律关系,同意上述《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客户须知》、《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场外市场产品投资须知》、《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及产品使用须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者行为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定交易协议书》、《证券交易、托管与结算协议》、《电子签名约定书》的相关文书。
   本人已充分理解乙方揭示的风险和防范手段,知晓并理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和“投资股市,买者自负”的原则。
修订:
签署页
尊敬的证券投资者:
   为方便您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开户,节省您办理开户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的时间,本公司将过去分散签署文件的方式改为本签署页集中签署,恳请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本页为上述《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客户须知》、《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场外市场产品投资须知》、《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及产品使用须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者行为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及《补充协议》、《指定交易协议书》、《证券交易、托管与结算协议》、《电子签名约定书》的签署页,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全部内容后慎重决定是否签署。

甲方承诺:
   本人已详细阅读了上述文书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加黑、加粗条款,听取了乙方对于上述文书内容的详细讲解,特别是其中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条款的说明,认同上述协议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自愿与乙方建立证券委托代理协议法律关系,同意上述《证券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客户须知》、《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场外市场产品投资须知》、《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及产品使用须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者行为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及《补充协议》、《指定交易协议书》、《证券交易、托管与结算协议》、《电子签名约定书》的相关文书。
   本人已充分理解乙方揭示的风险和防范手段,知晓并理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和“投资股市,买者自负”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