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每年至少核定一次客户的买入金额上限。为此,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2日闭市后,进行本年度的客户买入额度核定和调整,对存量股票期权客户进行沪、深市期权限购额度年度后续调整。调整后的沪、深市期权限购额度将于2023年12月13日(周三)生效。客户在2023年12月13日进行的期权交易将按新核定的沪、深市期权限购额度进行前端风险控制。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