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本公司将于9月11日起,对投资者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1.对投资者在2023年9月11日前已开立的融资保证金比例高于80%的融资合约,合约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将自2023年9月11日起统一调整为80%。
2.对投资者在2023年9月11日及以后开立的所有融资合约适用的融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0%或81%,融资保证金比例按公式:“融资保证金比例=客户融资初始基准保证金比例+(1-标的证券的折算率)*融资市场估值因子”进行计算。
3.对投资者在2023年9月11日及以后开立的所有融券合约适用的保证金比例全部按照公式:“融券保证金比例=客户融券初始基准保证金比例+(1-标的证券的折算率)*融券市场估值因子”进行计算。
针对沪深京市场的所有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与标的证券的折算率及客户征信等级相关,公式为:保证金比例=A+(1-B)*C
其中:
A 为客户融资(融券)初始基准保证金比例。各征信等级对应不尽相同的初始基准保证金比例;
B为标的证券的折算率。指该标的证券作为我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C为融资(融券)市场估值因子,取值范围为0-1。公司可根据市场整体趋势、风险要素及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并作出调整,具体以我司公告为准。
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中的融资初始基准保证金比例、融券初始基准保证金比例、市场估值因子取值如下:
表一: 差异化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中相关因子
征信等级 | 征信评分 | 客户融资初始基准保证金比例 | 融资市场估值因子 |
AAAA | 105(含)及以上 | 0.8 | 0.01 |
AAA | 90(含)-105 | ||
AA | 85含)-90 | ||
A | 80(含)-85 | ||
BBB | 75(含)-80 | ||
BB | 70(含)-75 | ||
B | 65(含)-70 | ||
C | 60(含)-65 |
征信等级 | 征信评分 | 客户融券初始基准保证金比例 | 融券市场估值因子 |
AAAA | 105(含)及以上 | 0.49 | 0.1 |
AAA | 90(含)-105 | 0.56 | |
AA | 85含)-90 | 0.64 | |
A | 80(含)-85 | 0.80 | |
BBB | 75(含)-80 | 0.97 | |
BB | 70(含)-75 | 1.47 | |
B | 65(含)-70 | 1.77 | |
C | 60(含)-65 | 9999.03 |
上述保证金比例调整将影响投资者信用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请投资者知悉。
除本公告通知的保证金比例调整外,若非特别公告,本公司对保证金比例的调整仅适用投资者新开立的合约。投资者在保证金比例调整前已开立的合约适用的保证金比例按合约开立时本公司向投资者通知的保证金比例计算。
若本公司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其他通知方式向投资者就投资者开展融资融券交易适用的保证金比例发送通知的,通知优先效力以合同约定为准。请投资者务必随时留意我公司相关网站和客户端发布的业务公告、展示的数据及我公司以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向您发送的通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