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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特有的风险

发布时间:2011-04-21
(1)杠杆交易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但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时候,亏损将进一步放大;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 (2)强制平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存在较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在一定条件下,证券公司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 (3)成本增加的风险:融资融券交易期间,本公司根据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等因素调整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时,投资者可能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4)影响信用记录风险:融资融券交易期间,投资者如果发生违约等情况,本公司将其违约记录上报监管机构并降低对其的授信额度或提高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 (5)投资者自身资产情况变化导致的风险: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投资者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有权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清算等情况时,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 (6)市场变化及证券公司风险: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调整、维持担保比例调整、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以及证券公司被暂停或取消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要求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合约的风险。 (7)因投资者未尽注意义务而导致的风险: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应随时注意自身账户的状况及证券交易所、本公司发出的通知。本公司将以《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后,将视作公司已经履行对投资者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无论因何种原因没有及时收到有关通知,都可能面临信用账户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 (8)普通账户及其他资产被追偿的风险:如果投资者信用账户中的资产被全部平仓后仍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本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通账户内的资产采取限制资产转出、限制交易、扣划资金或证券等措施实现债权。 (9)技术系统故障的风险:融资融券交易期间,由于交易撮合、清算交收、行情揭示及银证转账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这些风险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或银证转账资金不能即时到账,该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