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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002374)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 发行数量:1,350万股 市 盈 率:44.9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 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发行方式作相应调整 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机构以及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价格:23.80元/股 网下申购上限:270万股 网上申购上限:10,000股 网下申购日期:2010年3月8日 网上申购日期:2010年3月8日 网下申购规定:(一)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 格的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为104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21,87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 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购数量; (2)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报价数量一致; (3)股票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 购资金; (4)股票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2010年3月8日(T日)15:00之前到 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该日15:00之后到账的 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5)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 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股票配售对象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的股票配 售对象名单及获配股数。确定原则如下: 1、如果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 网下发行数量270万股,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可中止本次发行。 2、如果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最终有效申购总量超过本次网下发 行数量270万股,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 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 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 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 配售比例 3、零股的处理:按获配股数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 大于500股时,零股以每500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不足500股的配 售给排列在最后一个获配500股零股的配售对象后面的第一个配售对 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如果零股总数小于或等于500股, 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在2010年3月10日(T+2日)刊登的《山东丽鹏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发布配售结 果,内容包括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额认购倍数、获得配售 的配售对象名单、获配数量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 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四)多余款项的退回 2010年3月8日(T日,周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配 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 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0 年3月9日(T+1日,周二)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 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股票配售对象 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划 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本 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0年3月9日(T+1日,周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股票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 并将股票配售对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 2010年3月10日(T+2日,周三)9: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 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计算。 2、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3月9日(T+1日, 周二)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 报告。 3、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 (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中国证券投资者 保护基金所有。 二、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方案》,确定本次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A股; 2008年11月5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数量确定为1,350万股, 募集资金拟以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总投资额15,800万元: 1、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制盖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1,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470万元;固定资产费用10290 万元;其他资产费用154万元;预备费1,02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0万元。本项目建 设期为一年,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3年(含1年建设期),内部收益率为15.5%。预计 资金投入后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7,710万元, 利润总额2,000万元。 2、年产3亿只高档铝防伪瓶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790万元;固定资产费用3,391万 元;其他资产费用51万元;预备费34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0万元。本项目建设期 为一年,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4年(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21%。预计资金投入后 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4,800万元,利润总额 920万元。 三、公司简介 1、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流动比率 1.19 1.19 1.26 速动比率 0.74 0.77 0.6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7.02% 49.13% 46.09% 应收账款周转率 7.04 8.15 6.93 存货周转率 3.56 3.47 3.26 项 目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247.27 5,098.67 4,546.38 利息保障倍数 7.21 5.31 8.01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1.09 1.22 0.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3 1.03 0.0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 - - - 资产的比率(%) 2、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A、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69% 19.40% 25.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7.05% 18.27% 24.4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B、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71 0.65 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69 0.61 0.67 ========================接上表======================================= 稀释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71 0.65 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69 0.61 0.67 3、发行前后股本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1,350万股A股,发行前后公司 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票类别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4,000 100% 4,000 74.77%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000 25% 1,000 18.69% 境内自然人持股 3,000 75% 3,000 56.08%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 - - 1,350 25.23% 股份总数 4,000 100.00% 5,350 100.00% 4、公司背景及经营业务 公司是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 月4日,股份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专 业从事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防伪瓶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凭借多年从事防 伪瓶盖制造的工作经验和对铝防伪瓶盖在我国及世界包装行业发展前景的认识理解 ,公司创始人孙世尧先生于1995年2月创立了烟台市丽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 为“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开始从事防伪瓶盖的生产与销售业务。本公司的 主营业务为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和防伪瓶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主要产品包 括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铝防伪瓶盖和组合式防伪瓶盖。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单位:万元) 1、按产品种类划分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铝防伪瓶盖 9,498.42 31.77 8,783.06 30.28 7,846.11 29.66 组合式防伪瓶盖 10,320.04 34.52 9,851.05 33.97 8,211.61 31.03 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 7,246.82 24.24 7,025.54 24.22 7,722.53 29.18 设备及模具 1,600.46 5.35 1,557.46 5.37 861.58 3.26 铝带 1,228.70 4.12 1,786.28 6.16 1,818.97 6.87 合计 29,894.44 100.00 29,003.39 100.00 26,460.80 100.00 2、按销售区域划分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华中地区 6,381.19 21.35 5,912.98 20.39 5,577.28 21.08 西南地区 4,947.29 16.55 5,831.07 20.10 5,643.28 21.33 华北地区 4,968.39 16.62 4,613.57 15.91 4,421.17 16.71 华东地区 6,564.04 21.96 6,145.48 21.19 5,860.32 22.15 西北地区 1,133.67 3.79 1,024.67 3.53 1,136.13 4.29 东北地区 449.39 1.50 374.57 1.29 670.22 2.53 华南地区 577.76 1.93 487.65 1.68 452.42 1.71 出口收入 4,872.71 16.30 4,613.40 15.91 2,699.98 10.20 合计 29,894.44 100.00 29,003.39 100.00 26,460.8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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